办理门诊除痛病历需提供以下两类材料:
一、证件类材料:
1、患者的户口本(首页及户口页)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患者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最多可以登记两位代办人);
4、如为异地户籍在本地居住者,办理时需携带患者本人天津居住证或派出所暂住证办理证明。
二、确诊癌症的诊疗资料:
1、 我院住院且出院不超过2个月的患者:请携带最近一次我院住院病历首页、诊断证明及上述证件类材料4项原件及复印件来院办理。
2、我院住院且出院超过2个月的患者:需要面诊患者,携带最近一次我院住院病历首页、诊断证明、并携带近期(2个月内)病历和确诊资料(CT、病理、核磁等报告)及上述4件原件及复印件来院办理。
3、未在我院住院治疗的患者:除携带上述证件类材料4项原件及复印件,还需面诊患者,并携带近期(2个月内)病历和确诊资料(CT、病理、核磁等报告)、诊断证明方可办理。
备注:
1、办理及取药地点为北塘院区
2.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
3.取药时间为周二上午
4.以上内容不明之处请咨询门急诊办公室或肿瘤科,最终解释权归本院审核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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