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超声波清洗机
二、项目预算:2.1万元/台。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的规定。若供应商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代理机构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复印件(如为代理机构授权,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代理机构与生产厂家之间的销售授权证明),将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公示时间及投标地址
1.公示时间:2021年7月14日至 2021年7月19日
2.投标截止日期:2021年7月21日17点前 (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
3.公告发布平台:医院官网、医院招标采购微信公众号、院内公示栏
4.投标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杭州道90号 行政楼四楼 联系电话:60978711 联系人:刘老师
5.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要求正副本各一份。其中资质文件开标前审核(详见附件一:供应商及产品资质文件审查内容要求),要求与其他技术标、商务标分开密封,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外包装留单位联系方式,以便通知开标时间。
五、招标方式:院内招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监督电话:60978668
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采购超声波清洗机项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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