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告知及知情同意书
科室: 患者姓名: 病案号:
尊敬的患者/家属:
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医院将竭尽所能全心全意为您服务!为了保证您能得到 良好的治疗和静养,我院病区实行无陪护管理制度,医患双方应相互配合、互相努 力来营造一个和谐、文明的病区环境,医院制定了如下住院告知,请您仔细阅读并 签署意见。
一、住院须知
1、实名制办理住院。请携带患者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住院证、医保卡 (医保患
者) 到住院服务中心办理入院手续。
2、入院后请遵守医院的各项规定以及医护人员的指导和安排。如您的病情经医生评 估后需要家属陪护,请到陪护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3、请您遵守医院的《无陪护管理制度》、《探视制度》。探视时间:17:00—20:30, 每位患者限制两名家属探视。
4、24 小时对患者开放陪护服务中心。服务电话:18526831077。
5、我院对住院患者实行订餐制,您可通过手机扫码等形式点餐、付费订餐。
6、住院部一楼大厅设置物品存放处。患者订购外卖或家属送的生活用品须标注病区、 床号、姓名,放置在物品存放处相应的病区区域内。每日早晨 7:20、中午 11:30 有专人负责运送物品给患者。
7、住院期间患者不能擅自出病区、离院。私自离院视为自动出院,医院将单方面办 理出院手续,本次医保终结,所发生一切后果由患者自负,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8、危急重症患者转入 ICU 后,原病床将接收新患者,请家属整理好患者个人物品, 及时腾空病床。手术患者家属可手术当日在门诊四楼手术室外家属等候区探望患者。 9、为保证您的正常诊疗,住院期间请及时缴纳住院费用。
人工窗口缴费时间:7:50— 12:30;13:00— 17:30,其他时间请您在急诊一楼窗口办 理。 自助机可 24 小时交纳住院费用(需携带医保卡/身份证),支持微信、支付宝、 银行卡。
10、请爱护病区内的各种设施,保持病室及卫生间的整洁,禁止大声喧哗、在走廊 楼道滞留。不乱扔、乱放东西,节约水电,爱护一切公共设施需要您的合作。
11、住院期间我院提供患者被褥、病号服,其余生活用品及陪护所需物品请您自备。 12、为满足各病区的医疗工作及患者的病情需要,必要时,您的主管医生将根据需 要,有可能调整您的住院床位,请您给予协助。
13、住院期间,有接受实习生、进修生和规培生参与诊疗服务的可能性。
二、安全告知
1、住院期间请穿软胶底防滑鞋,以防滑倒。如您觉得体力不支、步态不稳或行动不 便时,请您不要自行走动,须有陪护陪同。如医护人员嘱您不得下床活动时,请您 一定要配合。陪护人员如需暂时离开,请您告知值班护士。您若需要医护人员,可 使用呼叫器以获得帮助。
2、住院期间确需服用自带药须向经治医师主动言明,经医生下达医嘱后方可使用。 3、若有病情变化或情绪异常时,有可能使用一些局部的保护性措施,尽请家属谅解 并予配合。
4、根据病情定时为患者翻身、拍背需要您的理解和配合。如护士为您安置床档,请
您不要擅自放下,以免坠床。 自行使用床档时要注意安全,以防夹手。
5、住院期间若突发病情变化,医务人员会紧急处置并及时通知家属立即到院。 6、输液速度及氧气输入流量是因病情需要调节好的,请您不要自行调节。
7、为保证心电监护仪正常使用,请勿在附近使用手机。
8、本院为无烟医院,所有室内禁止吸烟,包括病室、走廊、卫生间等区域。并且医 院病房等区域均设有氧气管道设施,增大了吸烟的危险性,为了您及他人安全,请不要吸烟、饮酒。
10、病区电源设施为医疗专用,禁止私自使用外接电源及电器,以免造成火灾。 11、在您住院期间贵重物品及钱财请勿带入,如若带入应妥善保管,遗失自负。
三、您住院期间享有如下权力:
得到尊重及周全的医疗服务;手术、麻醉、输血、使用血制品及进行高风险的治 疗前有知情同意权;参与所接受的医疗护理过程;接受或拒绝治疗;隐私权;受到
宗教信仰及价值观方面尊重;要求对医疗费用进行解释和说明;投诉等。
四、您住院期间需履行如下义务:
尊重医务人员;尊重医院规章制度;爱护医院设施与财产;提供真实姓名、身 份证和医疗保险证件;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个人信息和健康信息;及时向医护 人员反应健康变化情况;提供患者家属可随时联系的 24 小时开机的电话;及时缴纳 医疗费用; 当患者及家属拒绝治疗时,应履行签字义务。
五、请确认:
患者/家属已经详细阅读以上条款,并愿自觉遵守。
患者/家属签字:
告知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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